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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统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旷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学生的通知
日期: 2018-04-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到课情况的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兹定于第8-10周开展单门课程旷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学生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旷课范围界定

我院在校学生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课者,或超过请假期限未续假缺课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旷课统计范围

我院三年制高职16级、17级学生,凡本学期开设课程且教学学时大于12学时的理论课、需要单独报送成绩的实训课、实训周实训等均在统计范围内。

三、旷课学生统计流程

统计分两步骤进行:

第一步骤:4月26日至5月4日

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填写旷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统计表(附件1),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任课班级填写。

各教研室汇总后于5月4日中午下班前将数据电子稿以教研室命名,发送至办公室张芬霞老师处;

第二步骤:5月7日至5月9日中午

本学院缺课超三分之一学生从第一阶段各表摘录汇总,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并形成文字性的拟处理意见,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具体见附件2(附件2内有两个表,都要填写上交)。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利用晚自习辅导或周二业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布置,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的老师要及时、准确统计和报送数据,对于达到旷课警戒线的同学要及时向院部领导汇报。

2.全体任课教师必须做到每节课均要认真考勤,准确记录学生出勤情况。任课教师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打击报复,虚报瞒报,并杜绝由学生干部代为统计等情况发生。

3.统计表中出现的班级和课程名称以课表为准。

附件:

1.2017-2018-2学期旷课学生统计表

2.2017-2018-2学期旷课学生(分班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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