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老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掌握本学期教学各项工作开展状况,了解教学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现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5月4日—5月17日(第10-12周)在全院开展教学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文件。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的书写情况,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考核方案的设计情况,各种教学资料(教师手册、点名册、教案、教材、授课计划、)的携带及填写情况。
2.教学过程。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组织及效果,教师间相互听课和评课的落实情况,学生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等。
3.教研活动。检查是否定期、有记录地按照计划针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考试方法、教材建设等专题教研活动。
4.教风及学风。检查教师批改作业、辅导及答疑情况,学生上课纪律、到课率,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等。
5.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包括新进教师授课状况,青蓝工程听课情况
6.问题与建议。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师生对教学设施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与进度安排
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突出实效为原则,对各教学环节严格自查。要求于5月1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学院将在自查工作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进行集中处理。
护理学院
2016年5月4日